乱换合集,事后女方告男方强奸?
李煜律师系安徽省第一批刑事专业律师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以违背妇女意志为核心要件,因此,凡符合该要件的,一律构成强奸罪。李煜律师,曾专业学习刑法、犯罪学理论,办理刑事案件,具有21年刑事办案经验,但性侵案办理不多,类似疑难性侵案的法律咨询有过不少,网友关心的这个问题,在刑法实务工作者看来,缺乏一些案件事实的确定,如双方的关系是否情侣,网友、熟人,为何一起喝酒,醉酒到什么程度,女方是否还有意识,这些细节的事实,是关系是否构成违背妇女意志的关键因素。因为,办案律师一贯认为,判断违背意志,不是笼统的概念,也不是被害人只要报案就构成性侵,也不是没有反抗痕迹就不构成,这些都是判断的一个侧面,但违背意志需要综合所有的因素去判断。
因此,网友提的这个问题,李煜律师认为,醉酒是个客观事实,但还不是法律上强奸罪成立的事实,仅仅醉酒的状态不能轻易认定男方构成该罪名。需要综合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书证、无证、宾馆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研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女方告发强奸是被害人一方的主张,公安机关审查是否能够立案,辩护律师介入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查清事实真相,让该受刑罚惩罚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保障无辜的人免受刑罚追究,是刑事法律的目的,也是每一个公民需要维护的基本公义。
李煜律师21年刑事办案经验 350个真实案例公公该不该跟儿媳避嫌?
我觉得适当避嫌就好,不能太过了。说说我遇到的吧,感觉要崩溃了?
前段时间带宝贝回老家住了半月,婆婆已经不在了,家里就大嫂,公公,还有两个小孩都是大嫂家的。大的上初中一周回来一次,小的幼儿园。
由于大伯哥长期不在家,自从婆婆过世后,公公就从我们住的楼房里搬出来住到厨房旁边的房子里,反正家里房子多也无所谓
刚开始以为公公是嫌住楼房上下楼梯麻烦,后来才知道因为儿子长期不在家这是要避嫌?
可能农村老人思想比较保守,听大嫂说除了偶尔上楼拿个东西,平时公公是不会来我们住的楼房里的。我在家半月我也发现了,公公从来没有来过我们住的?
我在家时有一天孩子半夜发烧了,因为我也不经常回老家,半夜出门两眼一抹黑,真的崩溃了?。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天亮,公公说要去理发,把娃顺便带去看下。我说我也去,不然她不会让谁给看病的☀️
公公骑的摩托车,但是我不会,意思是公公顺便把我带上吧。但公公意思是只带他孙女,最后公公自己走了?
估计可能觉得在农村带着儿媳妇不好意思吧?,但是当时孩子拉肚子加高烧真的好严重,根本不能等。我觉得这个真的太愚昧了,娃都病成那样了,还顾忌那么多,难道娃的健康跟这些比起来就那么微不足道吗?
我们那里真的太落后了,没有公交?,什么都没,我回家基本都属于残废状态,抬脚不会骑电动车哪里都去不了。说实话家里路那么窄,我也不想学,太危险了?
最后是大嫂放下手上的活带我去的,哎,落后闭塞的交通,加上一个老封建的公公,娃生病?真的能把人弄疯,实在受不了,第二天大清早娃不发烧时直接买了张票带娃回城里了✌。我喜欢城市,交通太方便了?,医疗也是没话说✌
其实我觉得一个家里公媳相处,适当避嫌就好,不能太过了。打个比方,比如儿子不在家,儿媳妇突然晕倒了,这时周围又没人可以帮你,作为公公真的就为了避嫌不把儿媳妇扶起来,扶到卧室去?或者把儿媳妇扶起来送医院??如果避嫌避到这种程度,我觉得就是极度愚昧,不讲人情了?
大家有没有见过体制内特别刚的人?
体制内的生存法则:
察言观色 有实力有方式
#生涯规划师上头条#
多年前跟体制内混的不错的朋友聊天。朋友说:我以前在单位很好说话,后来为何变成现在这样?所有人都说我不好对付?其实,我心里比谁都清楚,我不会耽误事儿,但也不能变成软柿子。
很多人对体制内的工作都有一种固化的看法:死板、教条、汇报体系繁冗、做事情慢。但其实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印象?与体制内的工作特性有关。
?什么是体制内?
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中起主导作用的一部分。
这些单位往往执行的更多的是上情下达以及服务更多社会组织的任务。因此,每一点细节,都代表一定的权威性,每一个决策,可能都会影响到很大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因此,体制内的整个系统,如果看做一个人就是:老实持重。
但偏偏有人像我刚才提到的某朋友,他要跳脱这个整体印象:特别刚!
遇事较真,死轴,动不动就发场火,让周围人觉得合作起来困难重重,甚至惧怕。但这种人很多却混的依然不错。
有几点可以说明:特别刚是需要资本,需要勇气的。
?1.你得有强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无论是在体制内外都是立身之本。这一关,最好做到无可取代,你就有了底气。
记得杨丽萍曾经描述自己在文工团时,因为不太善于走关系,所以并不受重用。但外面一有比赛,领导还是会先找她,为什么?因为她无可取代,这事儿换别人做不好这就是资本!
?2.懂得团结一些核心的人:特别刚的人往往直爽,身边也会有很多欣赏他的同事和朋友,这些人都是必须要团结好的人。因为特别刚的人也懂得,必要时候他们是你在体制内的重要根基。
?3.懂得在关键时刻顶上去:特别刚最不怕用实力说话,在一些关键任务时,第一时间顶上去,即便平时不和领导搞关系,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得到领导的更多欣赏和信任。
所以,对照一下体制内那些特别刚又混的好的朋友,这些“资本”你都具备吗?
不停换男人的女人能要吗?
不停换男人的女人能要吗?刚一看到这个题目,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反感:这种女人恐怕是不咋地。但是对于所有的问题都不能笼统回答,因为恐怕有失公允;还是分门别类找出她不断“跳槽”的原因,才能做出公正的评判。
先列出女人的几种类型,再进行具体分析。
1.骗钱骗色型这是凭借自身的姿色进行的诈骗行为。只要钱骗到了手,立马卷钱走人,逃之夭夭。结果受害人是人财两空,哭掉鼻子也没有笊篱捞了!
因此这种女人绝对不能要!
因为他们的战术是“打一枪换一个方”。那么怎样地预防呢?
假如你的条件,包括相貌、收入相差太大,而对方却欣然同意结婚,恐怕就是陷阱!别被她的姿色所诱骗,果断的拒之门外。如果已经结了婚,钱是千万不能弄到她手里,免得当了冤大头!
2.好吃懒做型生来就懒惰,既不愿意上班,又不愿意做家务,只愿当花瓶,坐吃等喝。这样的千金做派,绝不是工薪阶层所能供养得起的,宁肯打光棍也不能要的;除非是神经有问题!
3.智障迟钝型小时候因为特殊疾病,导致了智能障碍,反应有点迟钝。外表姣好,可以操持家务;只要有个好男人扶持,过日子是不成问题的。
4.老实本分型不会花言巧语,不会卖弄风骚;老实巴交,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忍辱负重。是典型的传统女性,不去追赶时代潮流。有时会被同龄人嗤笑为“傻帽”,可人家从不在意,我行我素,“涛声依旧”。其实这种人是实干派,只是不愿意追求时髦而已!
当然,女人“换”男人,与男人“换”女人毕竟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在本论题中,“换”的主动 者是女方,但是她同时又存在着被别人“换”的可能。而人们只是从外观上看某个女人频繁的合合离离,就把全部责任推到她的身上,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被“换”的一方,永远都是处于劣势的,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上面简单列举的女人的几种类型,只是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其实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我们无法一一列举,并且也没有必要。
总而言之 ,对于上文提到四种情况,每个人都会做出相应的选择。俗话说:萝卜白菜,个人所爱。百货中百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择偶标准,各人都会用自己的标准去接纳自己的意中人。一个男人一年时间换了3?
律师观点:这个问题不能一慨而论,在问到一个行为是否犯法时,一定要尽量的多提供一些细节,而不能简单的用一句话来概括,法律是非常精细的学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认定,不同的认定有不同的处理。一个男人一年时间换了3-5个女朋友要根据其主观的动机来进行评价
1、假如这个男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骗取财物当然是犯法
现在有很多人是假以谈恋爱为名,实际上是为了博取他人的信任后再借机骗取对方的财物,这种情况看起来像是谈恋爱,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这不仅违法,还是犯罪!
处理方式:报警抓起来!
2、假如这个男人的主观动机是以骗色为目的,虽然不违法,但是属于道德败坏的渣男
有的人虽然不是诈骗犯,但是其谈恋爱的目的依然不纯,是为了玩弄女性,为了“骗色”,这样的人虽然不违法,但是是不折不扣的渣男!知情者一定要坚决对其进行曝光和谴责。
我在读大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名校草级的男生,人长的很帅气,但是非常的渣!几乎一周换一个女朋友,谈女朋友就是一个目的——上床!一旦把女孩弄上床后就坚决的抛弃,无论对方多优秀,多漂亮!他的口号是:绝不和同一个女孩上两次床!
这样的男的真的是渣到了极点!那个时候是没有网络,如果有网络,他应该早就被曝光了!
处理方式:曝光!让大家来谴责他!
3、假如这个男人的主观动机就是为了真诚的谈恋爱,即不违法,也不存在道德上的问题
这里面又分两种人,一种总是被女孩主动分手的,一种是主动和女孩分手的:
(1)被女孩分手的人
这种人其实是不善于维持一段感情,虽然他非常在意每一段感情,也希望维持下去,但是因为他不了解女人,不懂得女人的心理,所以会被女人所厌烦,最终被分手。
处理方式:多学习如何和异性相处
(2)主动和女孩分手的人
这种人虽然有魅力,但是属于完美主义者,每一段感情都能找到不如意的地方,哪怕这个人找到了一个在别人眼里看来身材火辣,长相美貌的女生也有可能会因为这些或那些的原因而选择分手。
这类的男人非常容易选择放弃,尤其是在这段感情出现问题时,很容易轻易放弃,进而去追寻下一段感情,这样的人心理往往有一点问题。
处理方式:赶紧去看心理医生!
以上是我全部的解答,不知道各位看官是否满意?满意的还请点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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