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熔炉(我们为什么需要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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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熔炉,我们为什么需要电影?

第1个问题,电影是什么?其他人我不太清楚,但对我来说,电影就是从我儿童时期到我大学时期这15年生活的纪录片,虽然这记录片并未完全记录下我生活的足迹,但零星片段中的快乐时光总是让人再想经历一次。犹记得,小时候,每当村里来人放电影,总会以极快的速度写完作业,总会在村里到处呐喊,放电影喽,总会不听家长的劝告,明天还要上课,熬夜坚持将电影看完,总会在第二天向同学炫耀我昨天看了电影,还记得当时是如何手舞足蹈地比划演员动作,如何以贫乏的词汇来描述精彩的打斗场面。犹记得,初高中时期,手里捧着个mp4,和同学拥挤着,看电影,大家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好不快活。犹记得,大一,人生中第一次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去的是万达电影院,看的是IMAX,具体啥电影,已经模糊了。一晃眼,大学四年,不,是人生中的15年已经过去了。。。

第2个问题,我们为什么需要电影?老实说,不清楚也不晓得,可能有些人是为了盈利,有些人是为了炫耀,但我总觉得看电影是件让人很快乐的事,每当看完炫酷的科幻片、感人的爱情片、潇洒的动作片或者是残酷的战争片,心里的感受是不相同的,或喜或悲,或哭或笑,但总会充满一种满足感,总会觉得很充实,总会充满幻想,这也是我为啥喜欢看电影的原因。。。

恶魔熔炉(我们为什么需要电影)

有没有人分享一下现编的故事?

岳小波已年近三十而立之龄,但生性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别无长处,惟独喜欢玩狗,甚至嗜狗如命,常常伴狗同吃、与狗同住。

这不,他听说警校新近购进了一批警犬,品种是德国黑贝,心里禁不住痒痒开了,立刻打起了鬼主意:黑贝可是上品,怎么样才能弄到一只呢?

他在屋里搓着手转着圈,绞尽脑汁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有了,就这么办!

他偷偷去街上弄到了一些迷药(听说这种迷药能把大象迷倒),再买了面粉,回来后,将迷药和香料掺入面粉中,亲自和面,蒸制了几个香喷喷的药馒头,如此精心准备就绪,以便实施他自鸣得意的计划。

在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万籁俱寂,岳小波带上药馒头,偷偷溜出家门,直奔警校,很快他就来到了院墙外。

瞅瞅四下无人,他贼胆一抖,手脚并用,飞身翻进了院里。

警校内一片寂静,显然师生们已经安歇,岳小波窃喜,马上蹑手蹑脚潜向警犬圈养处。

他听犬舍里也没什么动静,于是悄悄地隐蔽好身形,觑准时机,一扬手把药馒头扔了出去!

警犬听到了声响,耳朵一竖,立时飞扑过来!

岳小波很高兴,因为狗已经上了钩,他隐在黑暗里,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狗咀嚼药馒头后,当场被迷翻倒地的情景。

可是他高兴得太早了,蓦然发觉狗的目标根本不是馒头,而是他!

他大惊失色,“妈呀!”一声,转身就逃,但已迟了,他再快也快不过狗!

其中一只狗迅速窜到,咬中了他的脚踝,他登时血流如注,瘫倒在地!

他当然不知道 ,这些警犬已经过特殊训练,绝不会吃陌生人施舍的食物。

幸好狗咬倒了他后,并没有继续追噬。

这时候,被惊动的警察迅速赶了来,将偷狗的岳小波抓了个现形。

见他受了伤,警察马上带他去了医院进行打针、包扎和治疗,又念其是初犯,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罚款七千!

这正是:偷狗不成反被咬,罚款七千留笑料!

农村老俗话说人狂天收?

在农村我常听到有人说:“人狂天收,狗狂人收”,这样一句话。不知道朋友们知道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这样说是否有道理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吧!

在古代春秋时代末期,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天欲其亡,必令其狂 ” ,意思是说:上天想要某个人灭亡的话,便会先让他膨涨疯狂,待他狂妄自满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离死亡不远了。其实这句老子的名言和我们今天要讲的俗语:“人狂天收,狗狂人收”,意思相近。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么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呢?我们先来看看 这句“”人狂天收“”到底是几个意思?它是否说的有道理。

01:人狂天收

顾名思义 ,这句话说的就是,一个人如果过于狂妄的话,即使别人治不了你,老天爷也会收拾你的。所以古人提醒世人,“”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一毫之恶,劝人莫做。“”它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一定不要做亏心事,因为老天是公平的,不管你是行善或者是做恶它都看的一清二楚 。

行善之人天必佑之,作恶之人天必诛之。老天不会姑息养奸 ,也不会害怕恶人 ,它一定会奖罚分明,公平处事。所以呢,做人一定要谦虚低调,多行善事,要懂得克制,不可胡作非为,欺压良善之人。更不能违法乱纪,目无尊长,否则会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常言道:“”天狂有雨,人狂有祸!“”

做人不能太狂,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你总不可能永远在高位,欺压良民,鱼肉乡里 。也不可能永远的有权有势,常在河边走 难免不湿鞋 。总有一天你会从神坛上掉下来。“”爬的越高,摔的会越重 “”。一切恩怨早晚会报的。总在江湖飘 难免不挨刀 !

人若行善老天自知,人若作恶有天收之。做人要常存善心,常做好事,老天自会眷顾,但是你如果总是心怀鬼胎,耍尽心机,甚至用险恶的计俩算计人,陷害人,或者作恶多端,欺难霸女,横行霸道 ,坏事做尽 的话。这种人自会有天收,会得到报应的!老天就会顺应民意 ,为人民除恶扬善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所以做人,还是要约束一下自已行为举止,不能做太出格的事。做事也要有原则有底线。不能太张狂,太霸道,目中无人,目空一切。或者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去害人。这种张狂之人,老天自会收服你,让你知道马王爷是三只眼的!而不会任你胡作非为 ,继续危害人间!

02:狗狂人收

狗是人类最亲密的朋友,它可以为主人尽心尽力,看家护院,保证主人的人身安全,维护主人的既得利益。但是如果这条狗是条疯狗,或者是一条被宠坏的狗,就会对主人的命令熟视无睹,甚至有可能咬伤主人,危害邻居。那么这样狗的最终命运一定好不了,轻者会被主人痛殴一顿,重者会被主人打折狗腿 ,甚至是打死也不足为怪 !

另外对于那些狗仗人势的狗 ,象疯狗一样,对人狂吠不止,乱咬陌生人。就算主人管不了或者不愿意管,也一定会有看不过眼的人,怒而除之,铲掉这条祸根 !以免它继续危害人身的安全,对孩子或者老人进行攻击,危害人类!狗是人所养,当然要忠于主人,听命于人,太猖狂的狗,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对待那些作恶多端,攻击人类 的疯狗,其命运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被人处理掉,以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 !及于此。无论是人是狗都要安分守已,要有底线,决不能忘乎所以,为所欲为。认为老天是老大,你就是老二。这样很容易引起人神共愤,欲除之而后快!

综上所述,“”人狂天收,狗狂人收“”,还是有很深道理的,即使是现在对我们也还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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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影熔炉讲述什么样的故事?

《熔炉》,当一部现实主义题材的影片被安以这样一个恐怖惊悚风格的名字,大抵已经暗示了当事人历程的悲哀,和《素媛》一样,二者都是 “根据现实事件改编”的影片,黑色现实主义的镜头摇移风格,不断触及这片土地上掩藏深邃的黑暗面……

噩梦发生在一个叫“雾津”的偏远小镇,无法如愿在首尔找到工作的哑语美术老师姜仁浩,在家人的打点下来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小镇上,入职一所阴森的“慈爱聋哑人学校”。上班不久就被所谓的“教导主任”——校长的亲弟弟索贿5000万韩元(人民币40余万)。不仅如此,夜晚的学校时常能听到一些凄惨的哀鸣,绕过老师们的搪塞之语,姜仁浩时常在一些偶然的场合目睹听障儿童的头被塞进洗衣机等诸如此类的虐待事件,参与者“美其名曰”教育孩子,随着入职时日的增长,一切暴行愈发露骨,校长兄弟奸淫多名幼女甚至男童的行为从姜仁浩的猜测走向了血淋淋的事实。

童话世界之外,曝光罪恶的后续不一定是正义得到彰显。姜仁浩赌上职位与前途的抗争,先是在警察部门,教育机构和救助机构之间得到了相互推诿的踢皮球式回应,随后他与长期生活在恐怖支配下的孩子们,受到了来自校长兄弟赤裸裸的威胁恐吓,纵然费尽千辛万苦取证成功,恶魔们也被无知大众的同情团团包围,施暴者和受害者在群体的共同观念中产生了逆转。

勒庞在探究群体心理的《乌合之众》中早有结论,群体的情绪很容易导致事实的颠倒以及公正的偏移,在闭塞的小镇居民看来,亲切的基督教会会长和慈善学校校长完全不可能逆转成一个强奸犯的角色。群众基础的转移和权势金钱的介入,使得两个证据确凿的罪犯在小县城权贵们狼狈为奸的审判中逃脱了牢狱之灾,伸张正义的途中,阻挠力量不仅来自于施暴者,甚至来自于被利益收买的被害者家属,这是一群聋哑儿童的无声世界中最大的悲哀。

现实主义电影是撕裂伤口再治愈伤口,黑色现实是撕裂伤口后往上撒盐。最终恶魔逃脱了法律的制裁,13岁男童的暴力与复仇欲取代理性审判,用同归于尽的方法结果了恶魔的性命,大雨滂沱,夜幕之下除了万千个无法发声的聋哑人在向空气挥手,表达着他们有限的支持,再没有目光流向这一悲剧现场。

电影的张力是可怕的,韩国政府迫于银幕压力将校长兄弟的原型羁押重审,原先的慈善学校也收归国立,或许为这一切迟来的正义奔波的身影,已经湮灭在了曙光到来之前,但正如姜仁浩老师面对哭泣的哑童所说的“努力是一种姿态,也许它并不能使世界更美好,但可以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黑白两极,将永恒存在于人世之间,作为一介凡人,我们自然不能渡尽一切苦楚与不公,但家国进步的途中,最重要的群体姿态和共同价值,兴许是我等可以影响一番的。

如何看待四川广安一名男子尾随女学生进入厕所欲欲行不轨?

99随便语:某些败类,不要以为曾去精神病院看病,就可以为所欲为。

仗着有疑似精神病史欲强奸小学女生。

1,四川广安,岳池县石垭镇,2017年12月28日下午17时许,22岁的李某在石垭镇闲逛。

据民警说明,李某刚刚看了黄色录像,他想给自己找个女人,看见有漂亮女人,他就跟着走。就这样走到石垭小学门口。

2,恰好有两名5年纪女学生走出校门,单独去上厕所。

李某迅速跟在后面进了女厕所,命令两个女生不许叫,并让她们把裤子脱了。其中一名女生吓得跑了出来,另一名女生吓得哭,被李某堵住。

3,跑出女厕所的女生,迎头遇到小学李老师,连忙向李老师求救。

此时,由于李某想追赶跑出来那名女生,留在厕所内那名女生,趁机哭着跑了出来。

当李老师赶到厕所门前,李某见无法得逞,就用非常低俗的话,侮辱李老师和女学生,并威胁李老师“不得告状”,否则就打她的耳光。

4,李老师护住女生,让女生先回学校。

当李老师往学校走的时候,李某就紧紧跟在李老师身后,仅有三四米远的距离。

在学校门口,李老师因为害怕,迅速躲进校门口的小卖部内。

李某见没有机会,这才扭头离开。

5,李某很快被抓获。在审讯中,李某交代自己在2015年,曾因犯精神病,被父亲先后送到广安精神病院,岳池百兴医院治疗。在2017年过年前回家,但他因为药吃多了不好,在三四个月前就已停药。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未遂。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不是结果犯,即不以强奸结果发生为构成强奸罪的必要条件,没有达成强奸结果的,同样可以构成强奸未遂。

关于强奸既遂未遂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以“插入”为认定标准,而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

同时还有一点需说明,针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强奸行为,则以“接触”为既遂标准,即一旦双方生殖器有接触,就算既遂。

本案中,李某将女生堵在女厕所内,说下流话,并试图脱掉女生裤子,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李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强奸行为。

李某有疑似精神病史,能够让他免罪吗?

据调查,李某在2015年,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他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由于三四个月前停止了吃药,他对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

但,并非患有精神病的人,都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认定,必须包含两个要件。其一为医学要件,其二为法学要件,即精神病患者构成伤害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控制能力,也就是常常提及的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是否处于发病期。

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的表现,作案的手段,作案过程是否具有逻辑性,到案后供述表现是否正常,等等一系列客观事实,来初步推断他的主观意识是否正常。

本案中,李某在作案时的行为并无明显异常,具有明显逻辑性,且当李老师出现后,他立刻判断出自己的目的无法得逞,转而对李老师进行侮辱和语言威胁。

这一系列行为,应当能认定,李某在实施犯罪时,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个道德品质败坏的家伙,意图强奸小学女生,天理难容!企图以自己曾有精神病史为借口,从而逃脱制裁,更是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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